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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容易退款难 买数字藏品当心“鸡飞蛋打”

2022-08-22 23:57:03 7808

摘要:《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多名消费者在有赞上的元影艺术、元灵艺术、洞能艺术、八百艺术、开元艺术等店铺购买的数字藏品均未能收。资料图片“限量”“高价回购”是不少售卖数字藏品的商家常用话术,也吸引了一众消费者。...

图:有赞客服与消费者对话截图。资料图片

“限量”“高价回购”是不少售卖数字藏品的商家常用话术,也吸引了一众消费者。《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多名消费者在有赞上的元影艺术、元灵艺术、洞能艺术、八百艺术、开元艺术等店铺购买的数字藏品均未能收货,销售平台也不予退款。这些人少则人均花费上百元,多则达上万元。而商家收到款就失联的情况并非个例,有赞客服则声称“无权处理”。

付款容易退款难,消费者购买数字藏品要当心“鸡飞蛋打”。

元灵、元影和有赞相互推诿

热衷数字藏品的玩家小杨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他在有赞上的元灵艺术店铺,买了398元的数字藏品,“按照客服提示进入了官方群,并等待商家发货。由于长期不发货,我就申请了退款。但客服非但不理睬,还把我踢出了群聊”。

同样在元灵艺术购买数字藏品的大学生七七与小杨经历相同,申请退款,明明显示已读,商家却不回复。找到有赞客服,也一样让她自己和商家联系。“可我不就是因为商家不回复,才希望平台能够协商解决的吗?”七七说,有赞客服的回复,让事情仿佛进入了“死循环”。

采访中,消费者樱良说,他在有赞上的元影艺术和洞能艺术店铺都买了数字藏品,结果既没收到货也无法退款。联系有赞客服,对方称商家已提现,他们无法再处理。

洞能、八百未发货且“玩失踪”

为了解售后相关情况,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设法加入了洞能艺术官方微信群。群里多名消费者质疑洞能艺术“已跑路”,并要求退款,群内工作人员早已不再回复任何消息。

记者尝试联系洞能艺术工作人员,也未获得回复。记者致电该公司预留手机号了解相关情况,对方短暂接通立即挂断,且不再接听。

另据消费者祺祺介绍,有赞上名为八百艺术的店铺,曾发售了700份数字藏品,每份售价299元。售完后商家就解散了店铺官方群,她在有赞平台也联系不到商家。

因为商家失联且不发货,数字藏品爱好者李佳致电有赞客服,客服称:“这不是我们能处理的范围,因为商家已经提现。”

消费者未收到货的情况下,商家为何可以在平台提现呢?就此,记者咨询了有赞客服。客服说:“实物可以申请退款,虚拟商品没办法申请,需要商家处理。消费者购买虚拟商品(数字藏品)后,虚拟商品设置自动发货,付款7天后,系统会默认交易完成,进行交易金额结算,此时商家就可以提现。”

小杨对此质疑:“按这样的规则,消费者一旦购买数字藏品,在未发货的情况下也不允许退款,而商家只要拖够7天就可以在平台提现。有赞的规则对消费者十分不友好。”

“三无”藏品价值难体现

数字藏品没有实体商品,其价值要通过上链才能体现。但记者了解到,八百艺术、元影艺术等店铺既没有自己的APP,也没有H5页面,甚至连官网都没有,就开始大肆销售数字藏品,在售前对消费者的承诺也无法兑现。令人担忧的是,像这样的虚假藏品销售商家和交易平台并不少见。

“2022年以来,数字藏品交易热度不减,交易平台也不断涌现。近期,还有人做起了数字藏品交易平台APP研发生意,最低3万元可买一个‘壳’,按照需求修改页面和名称,最快一周即可上线提供交易。数字藏品制作发行也能一并‘打包’计价,甚至还能帮忙对接支付机构和上链。”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当数字藏品演变为“快销”模式,就会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

盘和林认为,数字藏品本质上并不是洪水猛兽,区块链等技术的兴起让具有文化价值的藏品能够走入寻常百姓家,但是我们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强化独创性、稀缺性和文化价值,通过建立合法渠道、匹配产权认证等方式,减少其金融属性,让其回归藏品本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提醒道,数字交易代币或者数字艺术品骗局非常多,有的商品实际上一文不值,却被高价售卖。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藏品具有唯一性,消费者购买时需注意要有收藏证书、区块链识别码等信息。

有赞平台审、核、改脱节

记者查询了在有赞售卖数字藏品的几家店铺情况,发现多家店铺主体公司均为新注册仅一两个月的小微企业。

星耀艺术的主体公司为上海烊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学智spaceX的主体公司为瑞安市学智贸易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元影艺术的主体公司为海南元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5日。三家公司电话、邮箱、官网均显示“暂无”。

洞能艺术的主体公司为福州万泰利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点开其网址,显示“网站正在建设中”。

售卖数字藏品的店铺,在有赞上开店有什么审核标准呢?有赞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5月20日起注册的数字藏品店铺要有相关资质,如具备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区块链经营备案资质;提供自有数字藏品平台网站或与合规数字藏品平台合作证明等。已在经营数字藏品的商家,则要在6月1日前完成相关资质的上传和内容整改。但显然,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消费者投诉的店铺就有多家存在资质不全的问题,没有自己的网站,也没有完成后续整改。

售卖数字藏品需要哪些资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表示,数字藏品属于互联网文化产品,应依法获得行政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应当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自正式经营起30日内报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胡钢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只要提供商品展示、撮合交易等功能就可认定为网络交易平台。他举例说,在线文档可以自己编辑,具体什么内容是用户自己做主的,这就是为用户提供了技术服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平台有身份核验的义务,若平台无法提供经营者有效真实信息,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和承担连带责任。”胡钢说。

●专家观点

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客服所说的“无权处理”是否为有赞最终处理结果?发售平台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赞公关人士。该人士说:“发货7天后,系统就默认双方交易完成,商家便可对资金进行自由提现。此后,消费者如有售后反馈,我们也会尽力联系商家协助处理。如消费者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权,我们会全力协助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已经完成交易的订单,款项已正常结算给商家,平台无法支持退款诉求。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我们已对相关店铺采取停止软件使用的措施,并协助消费者尝试联系商家。我们也建议消费者主动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平台撇清自己责任的说法,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赞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偿提供服务且获得收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权情况。数字藏品作为一种虚拟产品,存在巨大的交易风险,更需要严格规范管理。比如数字藏品的账期要比普通商品长;要派专人核查商家实际工作、经营地点;有异常情况时暂停交易或停止交易等。但从目前情况看,有赞既没有强化审核,也没有做特别的警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商家或涉嫌合同诈骗

记者了解到,陷入数字藏品维权困境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杨清是元影艺术和八百艺术维权群的群主,他告诉记者,虽然是自发组织的群,但目前两个群成员分别为1000余人和500多人,仅元影艺术一家店铺涉及总额就可能达上百万元。

目前,记者已无法在有赞上搜索到开元艺术商家。消费者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店铺共销售了三款数字藏品:创世勋章—蔑视猿单价299元,已售455件;创世系列—走向明天R单价69.9元,已售432件;创世系列—今日猫粮单价39.9元,已售2971件,均显示售罄。仅这三款商品,销售额就达28万余元。

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小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上的漏洞,以开网店为由收取消费者的货款,但并不发货,也不退款,继而卷款潜逃。其行为的本质,是以网络买卖合同为幌子骗取消费者的货款,诈骗数额巨大甚至数额特别巨大,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黄文得认为,这些不法分子鲜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消费者之间信息很难共享,而单个消费者因被诈骗的数额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同时,对于这种新型犯罪,公安机关可能把握不准,往往会当成经济纠纷,让消费者寻求其他维权途径。

一家之言

莫让责任缺失寒了买家的心

随着元宇宙概念火热、区块链技术及IP价值赋能,数字藏品吸引了年轻消费者争相购买。伴随着这一市场的发展,也出现了泥沙俱下的情况,不少商家打着“回购”“增值”的名义,吸引消费者入局。近期,多位消费者在微店和有赞平台上的店铺购买数字藏品后,出现商家不发货也不退款,继而失联的情况。而平台方多以商家“已提现”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售后保障服务。

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新型商品,因为平台、卖家和舆论多方推波助澜而方兴未艾。无论信息化如何发展,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上也一样适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规则。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商家自然应履行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也无法逃避相关连带责任。数字藏品虽为虚拟商品,其买卖也应完全被置于法律规制内。遗憾的是,目前的多数状况是商家失联、平台推卸责任,不少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从“以物易物”到“钱货两讫”,消费市场中供需双方无不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如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都做出了明确的权责规定,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上述侵权现象仍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平台责任缺失及一些不良商家存心“赚快钱”。其实,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被平台或商家“套路”的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只不过,如今旧话题正衍生出数字藏品新“变种”。

为保护数字藏品这个新兴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真诚态度和具体措施。推卸责任式的机械回应,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会寒了买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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